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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興國中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辦法

彰化縣立彰興國民中學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辦法

壹、目的:培養學生守秩序,重整潔之良好生活習慣,以實踐國民生活須知,國民禮儀範例。

貳、依據:中等學校加強環境衛生生活教育工作手冊。

參、競賽辦法:

  一、本校各班學生一律參加,不分年級,以班級為單位。

  二、項目:分為秩序與整潔兩大類。

     ()秩序比賽分為早自習、升旗集合、午休、服裝、靜坐、守時、常規及平時上課狀況等。

     ()整潔比賽:

甲、教室整潔:參賽班級為全校之班級(各班教室,含走廊門窗、黑板講桌、教室地板、陽台、課桌椅排列、置物櫃、垃圾桶、垃圾分類等)

   乙、依打掃區域分組(不分年級)競賽:

           1.水世界:參賽班級為打掃廁所之班級。

           2.紫禁城:參賽班級為打掃辦公室、健康中心、會議室、專科教室、圖書館、體育館、視聽教室、合作社之班級。

           3.流星花園:參賽班級為打掃戶外區域、樓梯、走廊、之班級。

(三)打掃時間

        星期一

星期二至星期五

*早上早自修前(7:30前)-全校打掃

*早上早自修(710-730)-重點整理(附註)

中午午休前(12:20-12:35前)

中午午休前(12:20-12:35前)

下午第六節下課(15:00~15:15

下午第六節下課(15:00~15:15

       附註1.環保小尖兵執勤時間710-730(工作分配另通知)

             2.學校辦理研習活動時,衛生組會事先公告,請加強清潔內外掃區。

肆、評分人員及評分比率:

   一、評分人員分評分組長、任課老師及學生糾察。

     ()評分組長:1.衛生組長:評定環境衛生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.生教組長:評定上課秩序。

     ()評分學生糾察:評定整潔、秩序分數。

     ()評分老師:評定靜坐、上課狀況、整潔分數。

   二、評分比率:

     ()秩序評分:1.任課老師評定成績佔50%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學生糾察評分成績佔50%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生教組長得酌加減每日總分0-5(若評定加減5分則另行加註說明)

     ()整潔評分:1.任課老師評定成績佔50%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學生糾察評分,兩組共佔50%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衛生組長得酌加減每日總分0-5(若評定加減5分則另行加註說明)

伍、評分方法:

每週一至週五為一週,評分人員除定時記分外,應隨時巡視評分,不得空白,並於每天放學前交回學務處若逢段考、模擬考、複習考、校外活動、假期則不評分,每次評分最少四天,若當週不滿四天,則合併兩週合計一次評分

陸、獎懲

一、頒獎:

(一)秩序優勝班:依該年級班級數,取四分之一之比例班級(四捨五入)。

  整潔優勝班:

1.教室部分:依該年級班級數,取四分之一之比例班級(四捨五入)。

2.外掃區部分:依該組打掃班級數,取四分之一之比例班級(四捨五入)。

(二)榮譽班:各項比賽累積滿該學期比賽次數八成以上優勝為榮譽班,頒榮譽班錦旗,但成績若連續兩週未列入優勝班,則收回榮譽班錦旗。舉例:本學期生活教育競賽共計10次,八成以上為滿8次,即各班各項目累計優勝班八次,成為該項目榮譽班。

(三)優勝班遞補:各項比賽若產生榮譽班時,下一週將有班級遞補為優勝班,若各項比賽之榮譽班達比賽班級數之一半,則優勝班將不予遞補。

二、期末時結算優勝班次數,整潔、秩序分別計算:

(一)秩序部分:採累計滿五週時,全班同學各記嘉獎一次;累計滿十週時,各記嘉獎兩次;累計滿十五週時,各記嘉獎三次。

(二)整潔部分:分為教室與外掃區兩項,兩項分開累計滿五週時,全班同學各記嘉獎乙次;累計滿十週時,各記嘉獎兩次;累計滿十五週時,各記嘉獎三次,以玆鼓勵。

三、各組每週最後一名的班級,鼓勵其改進迎頭趕上,並酌情於自修課加強訓練或整理學校環境。

四、認真負責之導師,將其事蹟列入考核或專案報請校長獎勵。

柒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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