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學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4-11-11 19:59:13 點閱:140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406408C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作業要點適用自114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。請貴校向學生及家長妥善宣導、積極溝通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三、檢附「彰化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」1份,並已同步公告於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