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12-03 16:37:00 點閱:56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)113 年11月2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5703970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臺灣手語」已定為國家語言,依「國家語言發展法」規 定,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 民小學、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。為賡 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,爰教育部國教署辦理本計畫。
三、旨揭計畫第1期培訓參訓對象為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 內現職正式教師並請於113年12月10日前完成報名及檢送報 名表(報名表請逕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)。
四、報名方式:
(一)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,請填具報名表並至網頁(https://forms.gle/P37w8KtGL4ZyzJuX9)填寫報名基本資料。
(二)報名表經服務學校確認核章後,由服務學校送本府審核及薦派,1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。
五、國立嘉義大學於113年12月22日前公告錄取名單,並將公告於該校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 (https://website.ncyu.edu.tw/cset),並以電子郵件 個別通知錄取與否。
六、培訓時間、地點及課程,預計114年1月至114年6月,實際 授課時間另行公告(薦送教師參訓地點應以就近區域為原 則)。課程時數為108小時,課程安排每週1天,課程結束 後,辦理初級臺灣手語課程評量,評量通過後,續上中級 臺灣手語課程及學科課程。
七、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,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(含培訓後測驗)給予公(差)假。另,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,教育部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