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 / 張貼者 事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5-02-08 15:59:03 點閱:38
一、旨案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31日(星期一)止,相關申請計畫應於114年11月15日前執行完畢。
二、計畫申請方式由各申請單位或個人逕送計畫至本局參與徵選,114年3月31日截止收件(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審查;並請依據本徵選計畫補助內容格式撰寫計畫,同一單位或個人以申請1案為限,計畫書格式請至彰化縣社區總體營造網(http://community.bocach.gov.tw/)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