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2-11 09:04:41 點閱:58
主旨:有關114年「第20屆教育奉獻獎」初審與推薦事宜,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參加,並於114年3月28日(星期五)前檢送相關資料至本府憑辦初審作業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42600278號函及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依「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」第3點規定,教育奉獻獎之推薦條件,應具有投入教育或投入學生輔導之志願服務相關工作事蹟。
三、旨揭選拔及表揚對象為本縣公私立學校已退休或離職之非現職校長、教師及軍訓教官,惟最近3年內曾獲本要點或教育部其他相關規定獎勵者,不再受理推薦或給獎。
四、繳交推薦資料、報送方式及流程說明(請參閱附件)